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简称管理中心)直属衢州市人民政府,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是负责本市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的机构,于2003年6月在衢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。
管理中心核定编制12人,内设综合科、归集使用科、计划财务科三个科室,其主要职责是: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(八)承办市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。
管理中心严格按照“管委会决策、中心运作、银行专户、财政监督”的原则,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,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启动个人住房消费,建立住房新机制,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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